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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租契「詐騙」,提醒大家,香港有一宗世紀詐騙案。這宗詐騙案,橫跨數十年,涉及幾百萬人,有關一個莊嚴承諾的徹底破產。
試想想,如果三十多年前,香港在商訂《基本法》時,北京權貴對香港人說:其實我們沒有告訴你,《基本法》只是隨便寫寫的,《基本法》有個阿媽,叫憲法。憲法是什麼,就是我說了算。
噢,也忘了告訴你們,《基本法》所講,最終目標普選行政長官及全體立法會議員,沒有說過是真普選,那是人大式舉手機器選舉;至於「循序漸進」,如果要我加上一個年期,那是一萬年。
噢,《基本法》上的釋法修法程序,也是隨便寫寫,人大常委忽發奇想、開半天會、說兩句話,就是法律,何須跟從程序?至於三權分立,也不要妄想,從來沒有過,你只有行政主導,而且行政長官是超然的,行政主導是行政霸道。
所謂一國兩制,不只一國先於兩制,是一國壓倒兩制。所謂港人治港,那是新香港人治港。所謂五十年不變,現在香港人每朝醒來,就是看看誰的銀行戶口被凍結被抄家,誰人今天大清早被警察上門清算拘捕。
司法獨立?黎智英案示範給你看,涉違租約會變成刑事案,而且由指定國安法官治罪,如此輕罪竟然不准保釋,這就是徹頭徹尾的司法詐騙。
許智峯流亡,舉家離港,保安局譴責他潛逃是羞恥虛偽,香港人所見,是特區政府與一眾愛黨紅人的虛偽,基本法承諾棄之如敝屣,法院變成治人利器。面對濫捕濫告、法治淪陷、搶你私產。面對一個世紀騙局,公民沒有責任坐以待斃。
愛自由、愛你子女、不願意做奴隸的人民,你們走得好、走得正確;遠走之後,請你們在外面的世界,留一口氣,關顧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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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於明報專欄《2047夜》,略有加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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