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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又傳來外交部發言人的名句:「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法律之上。」這句話,由戰狼口中吐出,就如一個汽車維修員踢足球時跌出士巴拿與槌仔,很合理;又如那些「堅定愛國者」或其家眷,施展愛國奇技時擁外國護照旁身,也很合理;又如編寫攬炒主題科幻小說可以顛覆國家政權,都屬新時代創意邏輯。擺在眼前,是一套顛倒再顛倒的新思維新倫理,如果大家未能體會,請洗心革面,好好學習。
47 人初選顛覆案,外國勢力齊聲讉責,外交部回應「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法律之上」;參加選舉想贏想爭取最多議席,如何犯法?按《基本法》所列條文依法要求行政長官回應民意,如何凌駕法律?
我們要用欣羨的目光,解放思想。新時代的法律,早已正名為法律武器,屬軍火類,由國家權力壟斷,你們不要自作多情,沒有人會撫慰坦克步槍去談仁愛公義;新時代的邏輯,自相矛盾是公理,顛倒黑白是王道,以偏概全是真諦,誰是誰非,以法律的硬度來比試。
武器在手,只求殺敵。政法部門要求 47 人提早報到落案,上庭時又表明未夠時間搜集足夠證據、各種安排手忙腳亂、保釋申請曠日持久破法庭紀錄;被告們通宵扣押後再深夜審判然後舟車勞頓在收押所彈出彈入,有人呆待法庭被告欄中,饑餓十二小時最後暈倒送院。控方未準備好證據就要匆匆落案又要求不准保釋;劇本最後一幕,法官與律政司合演好戲,十五人獲保釋,但政法部門在法院門外架起法律武器,誓要趕盡殺絕,即時覆核保釋決定,挖空心思,武器盡用,繼續未審先關押。唯一合理解釋,就是要打破無罪推定,亮出武器震懾醫生、律師、學者、理想青年等階級敵人,未審先羈押;選擇這個時機,唯一合理解釋,就是要在尊貴的人大政協舞台開幕前,演好前戲,有交代。
架起法律武器對準敵人的馬前卒,是一位愛穿旗袍的優雅司長,她三番四次「法官審案是不受干預」之說,早已過時落後。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公開喊話,直接點名黎智英、戴耀廷、黃之鋒是「反中亂港分子當中的極端惡劣者」,未審已明言他們的「違法行徑」要依法「嚴懲」。殺敵之舉,不需要謙和敦厚、不浪費時間裝模作樣,甚麼司法獨立、官員要避嫌、法官審案不受干預,根本多餘,早已拋諸腦後,我們要有底氣,推翻英殖時代的糟糠。
武器庫倉底貨,最近又出土「愛國者治港」,而且一躍而成一國兩制的「初心」、「核心要義」、「根本原則」。好事之徒問,既如此重要,為何《基本法》條文隻字不提?為何《基本法》容許持外國護照香港人佔據政府高位?
還在認真討論何謂愛國,鄧小平當年說過甚麼,又是昩於形勢。法律武器的配件,可加可減;「愛國者」之紅線,可高可低,一切因時制宜,方是時代精神。有一天,「2+2=5」成為香港憲制秩序中的聖杯,你若不下跪拜倒,都屬挑戰國家根本制度。
故此,愛國陣營在區議會選舉大敗、受選民唾棄後,最直接做法就是修改制度。一場球賽輸了,痛定思痛,當然就是密謀 DQ 球員、再修改球例、己方比賽球員增加一倍、對手任何入球一概作廢,公平由我定義。故此,取消選委會區議會界別、重劃選舉選區、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緊跟伊朗神權政府的選舉方式,輸打贏要自相矛盾,違反承諾,統統不是問題;法律不合意,就換掉,正如軍火過時,就要添加大殺傷力武器,一切理所當然。
先生們、女士們,天國近了,你們要好好明白,輸打贏要是美德,自相矛盾才是永恆,所謂承諾只是等待被摧毀的修辭。我不會違法,因為以我為法、我就是法律,我若想違法,就創制新的法律,凌駕於原來法律,「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法律之上」,除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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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於蘋果日報論壇版,略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