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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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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普選諮詢雖然排場十足,但雷聲大雨點小,市民只聽到山賊與海盜的咆哮,偏離《基本法》的規定諮詢,真普選未聞樓梯響當然不見人下來。

諮詢開展前,2013年11月13日,前首席法官李國能被安排出場敲鑼打鼓,以《法治的重要性》包裝發表演講,再次確認《基本法》第158條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全面而不受限制的解釋權,不限於由本港法院提呈的條例,並根據內地法律制度來解釋,對香港有約束力。11月2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訪港三日為普選定調,劈頭就是重申2004年的「釋法」有效。

《基本法》是中國憲法的特別法,《基本法》解釋屬於憲法解釋,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一項是「解釋憲法」的權力, 只有香港終審法院提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才能夠行使解釋權。2004年常委會非法行使第六十七條第四項解釋「一般法律」的權力解釋附件一,五步曲是無效的非法作品,百分百違法違憲。

李國能再次確認《基本法》第158條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全面而不受限制的解釋權,是再度模糊法理傷害香港,今天發生了這樣的一件事情,香港人都應該力陳己見,不應選擇沉默,而沉默是沒有必要的。

用心分析《劉港榕案》《莊豐源案》的判辭,從所犯錯誤與喬曉陽的論說完全一致可以判定,李國能關於第158條賦予常委會全面而不受限制解釋權的表述是奉命之作,利用判辭將「一國大於兩制」的偽道理引入香港。

為配李飛訪港而重出江湖敲鑼打鼓再次確認,是第二次出賣香港,真實的景象反映李國能一直與邪惡勢力保持聯繫並接受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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