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屆立法會仍未選出內會主席,港澳辦中聯辦齊齊出拳,強烈讉責「泛民」議員在內會拖延選主席,更對上訴庭裁定《緊急法》合憲舉起大姆指。香港開始走進「習近平新時代」,全面管治正式展開。
港澳辦中聯辦被指干預香港內部事務,特區政府一日三稿,回應傳媒就兩辦憲制角色的查詢。三稿不是搬龍門而是撥亂反正,中聯辦不是中央人民政府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設立的機構,政府 4月19日凌晨第三稿的回應正确。
九七回歸前,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是中方的「第二權力中心」,主要職能是領導香港地下共產黨員的組織。「新華通訊社」從來不是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架構的機構。
2000年1月15日,國務院發出國函(2000)5號,通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2000年1月18日起,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更名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不是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設立的機構,而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派駐機構是工作隊伍。
監督權是習近平全面管治權的組成部分,港澳辦中聯辦齊齊出拳,不是干預而是行使全面管治權,政府回應傳媒時指稱,中聯辦有權力和責任代表中央政府,對《基本法》的正確實施行使監督權,回應就是赤裸裸地擁抱全面管治權。
國務院的國函(2000)5號,通知香港政府新華社香港分社轉型為中聯辦,已明確訂明其職能,中聯辦網頁亦清楚列明。《中國憲法》第五條第五款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中央並無授權中聯辦專責處理香港事務。
一日三稿,事實說明特區政府對《基本法》一直都是「認知糊塗」,更主要的原因應該是詐傻扮懵,回歸23年來從未依法履行憲制責任。
一隻手掌拍唔響,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同埋嗰啲法官,點解一直甘於做唯命是從的奴才?統戰、收編、收買,是共產黨打江山的「真功夫」,亦是當下治國的「真本領」。嗰啲唯命是從的奴才,如果不是已被收編為共產黨員就是被收買,高薪厚祿之外可能還有厚祿。
任何人在香港都須遵守香港的法律。解放軍駐香港部隊、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以及中聯辦,都是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的機構,而不是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設立的機構。國務院的國函(2000)5號訂明,三個機構須嚴格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包括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及第三款均具約束力。
《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訂明:「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基本法規定。」《基本法》第十一條訂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和政策,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關政策,均以本法的規定為依據。」
四月十九日政府第三稿的回應,指稱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和解放軍駐香港部隊,是分別根據《基本法》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設立。」政府未提中聯辦與基本法的關係,魔鬼在細節,中聯辦是未經全國人大批准而派駐香港的非法組織。
「民主派」又開記招賣荷蘭橙自曝其醜,以大律師陳淑莊的表演最醜樣,佢連國函(2000)5號都未睇過,令人「嘆為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