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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本來可以很簡單,就像過往二十年,香港人指中聯辦「干預」,中聯辦與護法們說只是「關心」,雖然立法會如何開會本來就是香港特區內部事務,但如果爭拗停留在這層次,只涉字義見解,過一會就丟淡。
這一回,為了宣示無比權力,推翻以往特區政府白紙黑字的說法。中聯辦狡辯自己與港澳辦都不是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意味著不受基本法二十二條「不干預」一條之約束。「非一般意義」,意思大概是,我不是「中央政府所屬部門」,我就是「中央」本身;即是說,我例外、我超然,我惡晒,法律條文猶在,但我在法律之上;承諾可以隨時拋棄,唯權力獨尊,我就是例外。
不受基本法二十二條管轄是什麼意思?發展下去,以後用中聯辦之名,介入一切,不用偷偷摸摸,可以明目張膽干預:
既然不受約制,不如中聯辦以後派人去新聞處做審稿員,確保特區政府不肖官員出稿時,不會有辱主子顏面,這都只是「關心」的方式。
要對警隊運作指指點點,操控局長與行政會議成員人選,也不用陰陰濕濕派個什麼顧問助理暗通款曲,以後直接派一個中聯辦駐政總專員,簡單直接。這是「行使監督權」而已。
中聯辦本來就透過多層公司操控「三中商」書店,以後可以明正言順,直接管轄,改名中聯辦書店。
要操控各大新聞傳媒話事人的升遷,以後不用幕後扯線,不如乾淨利落,由中聯辦宣布任免好了。
日後的特首選舉,中聯辦主子與香港巨賈不用潛行到深圳講數,不如直接踩入政總安排選舉結果,方便快捷。
日後的民建聯,不用做一場大龍鳯叫中聯辦主任賣字收錢,中聯辦直接撥款就好。
日後建制派與西環契仔法律精英等人參選,可以貼上「中聯辦認證」,不用遮遮掩掩。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說過,九月的立法會選舉,庶民若選贏了就是奪權;現在,東廠發難,再次玩弄基本法,先下手為強。
不受基本法約束,代表可以肆意干預,為所欲為。中聯辦由垂簾聽政變成幕前指揮,一國吞噬兩制,西環吃掉中環,干預恆常化,承諾泡沫化。奪權,此之謂。
疫情未過,已大搜捕民主派元老宣戰;疫情過後,更將無寧日。說好了的攬炒,庶民本來無力啟動,現在由西環點火,疫後的激烈衝突,已見雛型。政府的疫症援助金只有半年,恐怕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