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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我在九東初選地區論壇上,清楚交代了我對「港區国安法加料版入閘確認書」的看法。在沒有由真正普選產生、代表香港人捍衛「兩制」的特首出現前,任何強調「國家安全」的法律都是打壓香港人權自由的惡法,損害「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因此,若港共政權要求候選人簽署加料版確認書,我在此呼籲九龍東,以至全港的民主派候選人一同拒絕簽署。所有支持民主、人權、自由的候選人,包括plan B 、plan C 到 plan Z,都不應為求入閘而簽署加料版確認書。
国安法實施前,國際游說的團體、主張自決獨立的組織被逼解散,就連溫和泛民都要準備plan B;實施後,黃店、議辦、街站被滋擾,示威者因藏有貼紙、文宣、旗幟、雨傘、白紙被捕,甚至有手足被控「煽動分裂國家」、「從事恐怖活動」。極權政府隨意定義國家安全,動輒拘捕起訴。調查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的譚作人、起草《零八憲章》的劉曉波以及709維權律師,就是被控顛覆國家政權。
国安法更直接威脅港人安全。過往国安、強力部門在港執法的傳聞甚囂塵上,包括銅鑼灣書店事件、富商肖建華於四季酒店失蹤、武警於前線與示威者短兵相接等。一地兩檢的爭議,都是源於公安国安會否跨境執法。国安法立法後,所有非法的跨境執法變成「合法」,一年前我們擔心的「被送中」亦會發生。早前已有外媒指出,国安公署將會安排二、三百名武警常駐香港,應付示威場面。
在自由世界一眾國家都表明反對立法之際,民主派更要展現出堅定的立場。香港殘缺的民主體制下,立法會沒有立法實權,代議士能做的就只有為民發聲。若背負民意授權的代議士為入閘支持国安法,是否意味著投票予他們的人民同樣支持?Plan A 拒絕簽署,而Plan B又願意簽署,意義又何在?此舉又會對國際社會釋出甚麼信息?
中共實施国安法,就是打擊香港過往三十年的社會運動。由八九六四、二十三條、反國教,到雨傘運動、光復行動、魚蛋革命及反送中,香港人堅持的理念,一下子被全盤否定。無論港獨派、本土自決派,抑或每年六月四日高呼「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的溫和民主派,都會干犯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的罪名。簽署支持国安法確認書,就是全盤否定過去的路線和理念。
我相信所謂「寸土必爭」必然有其底線,否則2015年泛民就不會否決政改方案,不會反對831框架,不會堅拒「袋住先」。如果今次選舉有加料版確認書,就是一條參選人必須要堅持的底線。眾人立場必須一致,不能為求入閘而放棄底線。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中共只有DQ全數候選人,繼而撕破議會畫皮引起輿論,或者讓所有人一同入閘。我認為現階段再過份強調35+只會是false hope。與其推銷35+後的願景,例如甚麼「換保安、炒陳維安,請游蕙禎」,我們不如先展現抗爭意志,表現與民同行的決心。
有人可能會提梁天琦也曾簽署擁護《基本法》確認書。我想在此指出兩點:第一,梁天琦的例子正正證明了簽署確認書與否和政權最終會否DQ候選人是沒有必然關係。任何擺過反對国安法街站的人都有機會被視為不是真誠支持国安法,而最終被DQ。第二,所有法律都不可能是完美的,需要通過不斷修改以符合當時社會情況;因此,即使簽署擁護《基本法》確認書,只代表參選人認同《基本法》的重要精神及主要內容,而非所有條文。這亦是為何所有憲制性法律都有有關修改程序的條文,而立法會議員正正就是其中一個有權力和責任修改《基本法》的持份者。
今日我們不能提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明天可能就不能自稱香港人。今日入閘不能反国安法,日後可能就不能投反對票。最近六國論大家可能讀得太多,我反而想分享另一段說話,希望送給香港所有人,包括撐警藍絲、自認愛國的紅絲。
「如果尖銳的批評完全消失,溫和的批評將會變得刺耳。 如果溫和的批評也不被允許,沉默將被認為居心叵測。 如果沉默也不再允許,讚揚不夠賣力將是一種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