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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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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坐地鐵,埋頭埋腦睇手機,在我的正前方十二點的位置,突然有清晰而響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音樂奏起。

登時反應不過來,興起一陣超時空虛幻感覺:難道香港已經「進化」到搭地鐵也要奏國歌,測試香港市民的愛國程度,人心有無徹底回歸?

正猶豫要作出什麼反應,以表忠貞之際,前面的那位肥大叔,施施然又吃力地從褲袋裏拿出手機。因為無遮無掩,大叔手機發出的國歌,更為響亮,幾乎由車頭到車尾整架列車的乘客都清楚聽到。

肥大叔拿着手機,看了又看,似乎在確定來電者何人,國歌的電話鈴聲,久久未停。大叔矇起老花眼,終於知道邊個老友打電話給他:「喂,阿強,係呀!搭緊地鐵……飲茶?好呀,邊度呀?得,半個鐘頭到……」下刪二百字。國歌鈴聲戛然而止,耳根回復清靜,乘客又再埋頭手機,一切如常,當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

以上情節,真人真事,絕無誇張,而且發生不止一次。

《國歌法》第七條明確規定:「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但問題來了,如果在公共場合,遇上愛國大叔的國歌電話鈴聲,究竟如何才算肅立、莊重和尊重國歌,各地鐵乘客都有不同的標準。特區政府是否應從娃娃抓起,嚴格地對他們進行愛國規範教育。

我不知道將來《國歌法》放入《基本法》附件三,再進行本地立法之後,國歌成為電話鈴聲,是否犯法?作為一個愛國的良好公民,犯法的事情當然要舉報,但打九九九之前,要莊嚴肅穆地挺胸收腹聽完整首國歌,才作出舉報行動,還是為防犯法者逃之夭夭,未奏完就要報警,真是難以抉擇,可算是老愛國碰上新問題。《國歌法》在香港實施之後,林鄭政府有必要出版一本天書,巨細無遺地教導愛國市民,各種奇難雜症,應如何應對?

或許你會說,一介草民,有幾可會碰上奏國歌的嚴厲場合?錯了,難道你忘記,電視台不論有線無綫,會定時定候播出國歌,配上畫面,對港人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當電視奏國歌,隔鄰二叔婆窺見你沒有肅立,叼着牙簽印印腳,既不莊重又不尊重,一於舉報,唔死都一身潺。

原文刊在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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